来源:本站 作者:贵州省博物馆 阅读:4020次 发布时间:2023-0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贵州省博物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实施贵州省博物馆B区玻璃幕墙上玻璃窗维修改造项目。
一、项目名称:贵州省博物馆B区玻璃幕墙上玻璃窗维修改造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三、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内容:拆除原有61道玻璃窗(每道窗户面积约1.97㎡)和1道玻璃门(面积约4.5㎡),并改造成断桥铝合金推拉窗(含纱窗)。
2.材质要求:铝合金型材厚度不低于1.4mm,玻璃为楼宇镀膜玻璃(5㎜钢化玻璃+6A+5㎜钢化玻璃),玻璃符合“CCC”要求,其他配件及辅材具有产品合格证,严禁使用“非标”产品。
3.项目控制价:13万元(此价格为总包干价格,竣工结算价格以甲方审计价为准,结算价高于合同价,按合同价执行;结算价低于合同价,按结算价执行)。
4.安全要求:项目中所有施工安全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5.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由中标单位免费维修或更换。
6.实施地点:贵州省博物馆(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
7.其他事项:建议意向单位到馆现场踏勘,踏勘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3个工作日。
四、参选单位相关要求:
参选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拆除及安装施工方案;
(3)法定代表人社会信用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5)本项目不接受中选后私自转包,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赔付馆方损失。
五、比选方式:根据报价、施工方案、质保服务等内容确定项目中选单位。
六、比选程序:
1.请意向单位根据项目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
2.将加盖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一式四份)密封后于2023年8月31日12:00前交(邮寄)至贵州省博物馆安全保卫部,逾期递交视为无效。
3.比选评审时间:2023年8月31日14:30(暂定)。
4.比选结果将在比选结束后3日内电话告知中选单位并在我馆官网公告。
七、其他说明:
1.该项目招标人将聘请监理、审计单位对项目进行监管和审计。
2.项目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3985123485
3.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
贵州省博物馆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