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博物馆关于比选展览文物运输及代购保险项目的 公告

来源:本站 作者:贵州博物馆 阅读:4354次 发布时间:2023-08-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贵州省博物馆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贵州省博物馆基本陈列改造提升相关文物运输及代购保险项目拟以比选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采购内容

(一)本项目共有320件/套文物需要运输,文物保险总估价上限不超过300万元。文物运输及保险费总计不超过15万元。

(二)附件清单所示文物的包装、运输、拆包装全流程服务(文物清单、运输区段见附件1,包装材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

(三)受采购人委托代购保险(运输期间的一切险),所选择的保险公司须为国内正规保险企业。(文物清单及估价见附件1)。

(四)文物打包、文物运输、文物拆包装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

二、参选供应商相关要求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 财务状况报告(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3. 提供企业或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4. 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信用证明;5. 承担文物运输必要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6. 提供2018年以来三个及以上从事类似文物运输项目业绩证明。

三、技术要求

(一)文物运输、保险项目的供应方包装运输操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物包装运输规范》(文号:GB/T 23862-2009)规定要求。

(二)文物运输、保险项目的供应方运输车辆需符合文物、艺术品安全运输要求,需为配有减震气垫、温控设备及电动升降尾板的专业运输车辆;文物运输包装企业的要求:具有从事文物、艺术品包装运输行业操作经验的企业,具有独立完成包装运输操作的能力。

(三)需制作针对本项目的文物运输方案。

四、商务要求

(一)代办文物运输一切险,并提供保险费报价。

(二)提供负责本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及团队人员需提供近1年来任意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五、比选方式:根据技术要求响应、报价等内容确定项目中选单位。

 

六:注意事项

(一)比选单位请将以上相关资料一式一份统一装入档案袋,密封后于2023年9月11日12:00前寄至指定地址指定联系人。逾期寄递视为无效。

(二)指定联系人:袁炜 联系电话:18286142103,13919331635

(三)指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东路107号(贵州省博物馆) 邮编:550081

(四)比选评审时间2023年9月12日14:30(暂定)。

(五)比选结果将在比选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供应方并在我馆官网公告。

 

 

         附件一 运输文物及其保险估价清单.docx


 

                                             贵州省博物馆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