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张红二军团政治部印制的文告,长39.5厘米,宽54.5厘米,全文900余字。文告是1936年1月红军二、六军团长征经过贵阳新场可龙乡留下的。1936年1月30日,由罗绍兰、罗庆忠父子在马路田拾到。落款为“红二军团政治部印”。
1983年11月,罗庆忠将其父子二人精心珍藏了48年的红军文告,正式捐献给乌当区人民政府。同月,该文告经贵州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和贵州省博物馆专家鉴定,此文告是1935年6月16日至8月期间在湖北咸丰、宣恩一带印制的,字迹清晰,保存完整。这是贵州首次发现的红二军团政治部文告。贵州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和贵州省博物馆,于1983年11月16日联合给罗庆忠颁发了奖状,并给予50元奖金。乌当区人民政府也在同年12月23日为罗庆忠颁发了奖状。至此,这份两代人珍藏了48年的红军文告得以面世。